你还不知道吧?煤炭去产能这7个配套文件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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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5/12 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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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网站日前发布,已有煤炭去产能7个配套文件印发,一些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对有关任务作了进一步细化。
小编千辛万苦搜集到了这7个文件,还不赶快收藏!
7个配套文件: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
支持企业内部分流、促进转岗就业、内部退养、公益性岗位托底等多渠道解决人员分流安置。
对实业及停产员工进行培训,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零就业家庭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对于钢铁、煤炭集中区域开展跨地区劳务输出等等。
国家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专项奖补资金结合地方和中央企业任务完成情况(主要与产能挂钩)、需安置职工人数、困难程度等因素,对地方和中央企业进行梯级奖补,由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统筹用于符合要求的职工安置工作。
3 《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一、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用地用矿; 二、支持盘活土地资产; 三、实施矿产资源支持政策。
4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5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满足钢铁、煤炭企业合理资金需求,严格控制对违规新增产能的信贷投入。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及落后产能,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
要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债务重组,对符合政策且有一定清偿能力的钢铁、煤炭企业,通过实施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债务重组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符合条件的钢铁、煤炭分流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综合运用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加快不良贷款核销和批量转让进度,坚决遏制企业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对于企业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等重大问题,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完善风险应对预案,防止个别行业、企业风险演化为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6 《质检总局关于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7 《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另一个爆料是:第一笔去产能资金7月初可能下发(据《证券日报》报道)。
根据此前国务院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中央政府决定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为钢铁、煤炭两行业去产能资金支持规模每年将达到2000亿元,持续4年至5年的时间,用于解决结构调整中职工安置问题。
小编千辛万苦搜集到了这7个文件,还不赶快收藏!
7个配套文件: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
支持企业内部分流、促进转岗就业、内部退养、公益性岗位托底等多渠道解决人员分流安置。
对实业及停产员工进行培训,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零就业家庭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对于钢铁、煤炭集中区域开展跨地区劳务输出等等。
国家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专项奖补资金结合地方和中央企业任务完成情况(主要与产能挂钩)、需安置职工人数、困难程度等因素,对地方和中央企业进行梯级奖补,由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统筹用于符合要求的职工安置工作。
3 《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一、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用地用矿; 二、支持盘活土地资产; 三、实施矿产资源支持政策。
4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5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满足钢铁、煤炭企业合理资金需求,严格控制对违规新增产能的信贷投入。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及落后产能,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
要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债务重组,对符合政策且有一定清偿能力的钢铁、煤炭企业,通过实施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债务重组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符合条件的钢铁、煤炭分流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综合运用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加快不良贷款核销和批量转让进度,坚决遏制企业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对于企业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等重大问题,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完善风险应对预案,防止个别行业、企业风险演化为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6 《质检总局关于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7 《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另一个爆料是:第一笔去产能资金7月初可能下发(据《证券日报》报道)。
根据此前国务院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中央政府决定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为钢铁、煤炭两行业去产能资金支持规模每年将达到2000亿元,持续4年至5年的时间,用于解决结构调整中职工安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