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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明确配售电业务开放细则 电改再下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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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6/10/12 8: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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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售电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配电办法》)。

此前,中共中央和国务院2015年3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曾明确提出,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赋予市场主体相应的权责。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这两个办法是对电改9号文的细化,会催生一批新的配售电业务主体。但由于售电业务比配电业务门槛低,所以售电将在市场上激起更大反响。

根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10月10日,全国各省市已注册成立的售电公司至少已达145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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